林政办〔2019〕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全力整改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维护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林州市消防大队关于以市政府名义挂牌督办我市1处重大火灾隐患的请示》以及《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经市政府同意,对全市1处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被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1个单位属火灾隐患高危单位,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有重大人员伤亡的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消防、市场监管和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共同推进隐患整改工作,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如期整改销案。
附件:市政府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情况一览表林政办〔2019〕18号附件.doc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